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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院:交叉执行破解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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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发布时间:2024-07-19 22:06:09 打印 字号: | |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正在分析案情、讨论制定执行方案。受访单位供图


“申请执行不久,法院就把英吉沙县某水管站拖欠我们的290余万元案款发放到位。”近日,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回访中,申请执行人张某对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县法院”)的执行效率赞不绝口。


  去年年底,喀什地区中院指令塔县法院负责执行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受理的8起系列合同纠纷执行案件。

  塔县法院执行干警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张某和某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放弃债务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英吉沙县某水管站很快将290余万元执行案款支付完毕。

  如何破解因主体特殊、案件疑难复杂等因素造成的执行瓶颈?去年年底至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疆部署开展交叉执行工作,全疆各级法院综合运用督促执行、指令执行、提级执行、集中执行、协同执行等方式开展交叉执行工作,在各级法院上报的拟交叉执行案件中首批指令执行109件案件。

  “换一个法院、换一个执行法官,就可能有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也许就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魏锋介绍,至今全疆法院已交叉执行案件1879起,执行到位总金额达2.39亿元。

  承担公共职能的国有独资企业地位特殊,当此类企业被列为被执行人时,一定程度上也会导致“执行难”。

  2011年,新疆某建设集团与某市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4年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某市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款项,双方对簿公堂。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2020年5月,因某市公司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义务,新疆某建设集团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院查询到,某市公司名下仅有一定数量的车辆,但由于其承担公共职能,车辆查封势必造成不良影响,案件执行陷入僵局。2023年12月26日,经巴州中院书面报请,自治区高院审查后将案件交由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按照常规执行流程,吐鲁番市中院可以通过拍卖该公司名下的车辆推进案件执行,但这一方式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还可能导致该企业员工失去就业岗位。

  “我院执行团队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被执行人的控股股东协调案件化解方案,力求依法执行的同时,既保障实现胜诉一方权益,又力促被执行企业稳定发展。”吐鲁番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孟亚东说。

  今年2月,在巴州中院的配合下,吐鲁番市中院执行团队会同所涉各方以座谈形式开展执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约定某市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900余万元案款全部履行完毕,由第三人公司对还款承担连带责任。

  今年3月,某市公司已将第一期执行案款100万元汇至法院指定账户中。

  半年多来,全疆各级法院积极完善工作机制,推进交叉执行工作有序开展,让一大批疑难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不仅为胜诉当事人解决了“急难愁盼”,也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及公信力。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组成“执行+法警+舆论引导”执行小组,坚持“适度强制”和“适度曝光”,向被执行人送达预曝光通知,有效传递强制执行和舆论监督“双压力”;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一揽子解决了当地97件涉党政机关特殊主体案件,源头上减少了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被执行人为参公事业单位的案件,在自治区高院与博州中院协同推动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为充分释放交叉执行效能,自治区高院数次对交叉执行工作案件范围、方式、程序、审查及交接等事宜进行明确,6月以来持续对当事人反映比较突出、涉特殊主体长期未结的一批案件指令执行、动态管理,督促各级法院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让案件执行取得实质性进展。

  截至目前,全区法院共指令执行案件247件,取得实质性进展91件;提级执行84件,取得实质性进展40件;集中执行1521件,取得实质性进展257件。

  “接下来我们将全面铺开交叉执行工作,争取让交叉执行案件从‘量变’实现‘质变’。”魏锋介绍说,自治区高院将在全区范围内不定期交叉执行一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疑难复杂案件,并对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执行案件原案开展评查,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严肃查处,确保交叉执行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新疆法治报
责任编辑:李小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