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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两级法院撑起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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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小进  发布时间:2024-07-18 21:49:1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在喀什地委坚强领导及自治区高院的指导下,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转变司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喀什地区两级法院深刻认识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成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目前,全地区12家法院均成立少年法庭,各院均选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官负责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少年法庭能够积极探索开展青少年司法保护新模式,注重与公安、检察、学校、家庭等沟通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取得良好的效果,专门化审判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审判工作。立足审判职能,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依法严惩和教育挽救相结合,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但不纵容。始终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穿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全过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要求,有效预防保护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因人因案施策,全面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工作。

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喀什两级法院坚持“能动履职,综合治理”理念,不断延伸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以巩固“护蕾行动”工作成效为契机,持续强化与教育系统的联动,两级法院累计选派104名院庭长、资深法官担任104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同时积极主动加强法院与学校的沟通交流,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家庭教育指导、反家庭暴力等相关法律知识,实地开展普法活动,以鲜活的案例启迪未成年人的法治思维。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未成年人“请进来”、让法官“走出去”,通过讲法治课、法官现身说法、模拟法庭等多种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全面法治宣传教育,系好青少年的第一颗“法治纽扣”。加强与民政、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联系和协作,针对校园霸凌、防性侵等问题,有建设性地向教育等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事中审判”“事后回访帮教”延伸到“事前关爱和预防犯罪”上。

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将坚持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不手软、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松懈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持续聚焦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司法需求,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为少年儿童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来源: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小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