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院校优势1+1>2的效果,携手创造出更多硕果?
如何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深度融合?
如何整合院校双方资源,共育高素质法治人才?
5月30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喀什市人民法院与新疆政法学院举行合作签约暨揭牌活动。喀什中院党组副书记、院长艾克拜尔·阿不力木,新疆政法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马召伟出席并讲话。
(与会人员进行座谈)
签约仪式上,新疆政法学院、喀什中院、喀什市法院三方代表签署《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喀什市人民法院与新疆政法学院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内容重点明确了双方在共建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常态化互聘互派和理论研究机制、法律人才社会实践长期合作等方面的深度衔接与合作。
喀什中院党组副书记、院长艾克拜尔·阿不力木,新疆政法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马召伟,喀什市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徐琰一同签署协议。
喀什中院党组副书记、院长艾克拜尔·阿不力木,新疆政法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
马召伟一同揭牌。
座谈会上,三方表示,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在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治实践上开启了新篇章,将携手奋进,形成紧密、全面的合作关系,实现学院科研优势与法院实践优势双向输出,构建院校双方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推动司法审判和高校实践教学再上新台阶。
加强沟通联络,互相支持给力。院校三方将充分发挥合作优势,加强联动,各展所长,聚焦当前司法实践工作中的特色亮点,以院校交流互动新模式,持续深化协同育人合作机制,搭建理论实务连接桥梁,全面拓宽“审、学、研”多赢局面,共同推动法治新疆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