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余孟夏赴杭来,浙大之江取真经。
山外青山楼外楼,求知若渴向江湾。
不惑问道西湖畔,光华璀璨耀昆仑。
明法致公求是心,司法为民展新颜。
从昆仑脚下的古城喀什,到钱塘江畔的美丽杭州,喀什两级法院40余名干警远赴5000多公里,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参加了综合业务能力提升班。8天时间,10堂专题授课,4场现场教学、4次集体讨论......一次次思想碰撞,一场场课后研讨,参训干警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把集中培训的成果和实践感悟,转化为服务发展、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为喀什法院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之江行,他们有所思有所获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李凡
在美丽的之江校区,我们聆听了法学大咖、知名学者、法院同仁等诸位老师的精彩授课,并分别前往浙江嘉兴红船纪念馆、诸暨枫桥经验展览馆、浙江省历史博物馆、海康威视总部等地参加了现场教学,这次培训授课方式多样,教学内容丰富,层次深入,对我来说是一次非常宝贵的学习经历。
“司法体制改革视角下法院的智慧审判与智慧服务”课程让我眼前一亮,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更是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充分必要条件,通过现场演示和案例分析,我第一次了解到在浙江法院运行“即诉即办、即审即判”的“凤凰智审”应用系统,以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如何被应用于案件管理、证据审查、在线诉讼等领域,极大的提高了司法效率,增强了司法公信力。我深感在未来的工作中,掌握和运用这些技术将成为我们提升审判质效的关键。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阿布力孜·祖农
学习的10个专题切合了我们的实际需要。如全国优秀调解员朱学军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讲解,他 “入门”“入耳”“入心”“入脑”“入魂”的五入调解法简单明了,对我们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小法官面对的是整个大社会,聆听林晓老师的《压力管理与阳光心态培育》一课,学会缓解压力,提高在压力下驾驭自己情绪的能力;魏斌老师的《浙江“智慧法院”建设与发展》一课,我感受到了知识的更新、科学技术的进步、时代的前进。短暂的培训,我学到了许多新观点、新理念、新思想,增强了自己全面思考问题的能力。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翟宇
“枫桥经验”铺就的是一座沟通党心、民心的连心桥。邵安博士的授课,让我对新时代“枫桥经验”有了更生动的理解;聆听林劲松博士的《审判证据规则与合法取证》,我感受到证据在审判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它能为法官提供客观信息,关系到案件的正确审判和公正结果,也关系到当事人利益的维护。“红船精神”是中国革命精神和党的先进性的源泉,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的现场教学,让我感受到今天幸福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在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时,我要更加坚定的坚守“不忘初心”的信念,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铭于心,他们践于行成于效
疏勒县人民法院 马晓明
作为一线办案法官,首先我要正视差距,弥补不足,努力养成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习惯,提升履职能力;其次要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严格依法办案,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和“精品案”,全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再次要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热情服务,求真务实。我将一如既往地把青春与热情奉献给我所热爱的审判事业,珍惜法官身份,牢记时代责任,审理好每一起案件,用公平正义为天平增辉添彩。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刘新军
先进的法治理念犹如明灯,照亮前行之路;创新的工作模式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司法运行机制高效有序,彰显法治力量。尤其是“枫桥经验”的成功运用,让我深刻领悟到其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地位。我将结合当前法院工作实际,积极践行所学。持续加强自身综合能力,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精湛的专业素养服务人民;注重审执流程的精细化管理,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裁决,让正义的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积极与各方进行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为法治建设注入新的活力;进一步强化团队协作,与同事们共同努力,推动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为维护喀什地区的司法公正,推动法治建设迈向新的高度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祖丽批亚·喀迪尔
浙江省是“枫桥经验”发源地,也是诉源治理率先实践之地。通过现场教学,我学习到“枫桥经验”的诞生和发展历程,浙江省“枫桥经验”让我们在学习司法前沿理论知识的同时进一步更新了司法理念,拓宽了工作思路,为我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发挥法官助理辅助作用,带着耐心化解纠纷,不断探索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提高审判效率指引了方向。作为一名新时代法院干警,我将把培训所学所得融入到法院日常工作中去,在平凡的岗位上继续践行不平凡的“红船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