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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名为“租车”“售房”?实为“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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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麦麦提艾力·麦麦提吐逊  发布时间:2024-04-16 12:08:08 打印 字号: | |

签了租赁合同,将车辆交给他人对外出租,把出售房屋交给他人帮着售卖,想着不用费太多心思,殊不知,有人动起了歪脑筋,将车辆、房屋变卖给他人,上演一出空手套白狼的闹剧。

近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以租车、售房为名实施的合同诈骗案件,被告人买某获刑11年,并处罚金300000元。

网络赌博透支了好日子

二手车行业快速发展,买某也尝到了甜头。经营着二手车买卖生意,小日子过得还不错。可买某开始涉足了网络赌博。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从开始的小赌,到赌博金额的越来越大,买某输的钱也越来越多,“十赌九输”的定律最终在他身上应验,很快输光了自己的本钱。

为了回本他有了“好”办法

深陷泥潭的买某,便也逐渐失去了理智。为了快速赚回本钱,因为熟知租赁交易的各环节,他想出了一个赚钱的“好”办法。

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期间,买某在取得信任后,与他人签订租赁车辆合同,后又将租来的车辆进行抵押、出售给他人,或者以帮助他人卖房为由,将他人的房屋出售给其他人,非法获利全部用于网络赌博和偿还债务。

一年时间,买某就这样骗取了8名被害人104万余元。得知被骗,8名被害人报了警。

获刑又被罚他进了高墙内

买某隐瞒事实,采取以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非法获取利益,骗取他人巨款,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罪。2017年,买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构成累犯的情形,一审法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买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0000元,判决赔偿8名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一审宣判后,买某不服提出上诉。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量刑适当,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租车”再抵押、转卖?是骗局!

在将车辆租赁给他人时,应严格审查他人的信用、品行及实际用车目的,车辆买受人应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车辆,仔细辨别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证件的真伪,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和车辆权属后再考虑购车,避免上当受骗。如遭遇经济损失,注意及时保存证据,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反映。

别让网络赌博“暴富梦”,毁掉你的人生!

网络赌博是一条不归路,一个个“暴富梦”,换来的是身无分文,一次次渴望捞回本,掏空的是亲情、爱情、友情,赌输了金钱、赌输了青春,毁掉了人生,最终沦为阶下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来源: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尼鲁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