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过三巡,难免会有些“上头”,说话声音不自觉就大了,情绪也逐渐激动起来,原本欢快热闹的场面也转变为争吵,甚至拳脚相向。在就餐过程中,被起了争执的邻桌误伤,究竟该自认倒霉还是主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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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一桌美味,几瓶啤酒,再约上三五个好友,围坐在路边的烧烤摊吹着晚风、把酒言欢,好不惬意。但2023年8月25日凌晨1点左右,苏某在喀什市某烧烤店吃饭时,邻桌客人杨某与朋友起了争执。愤怒之下,杨某拿起手边的两瓶啤酒向旁边砸了过去。飞溅的啤酒瓶碎片将苏某的左手及手臂划伤,伤口血流不止,苏某的同伴见状随即报了警。杨某被派出所民警带走后,苏某则前往喀什地区某人民医院缝合伤口。然而,对于苏某受伤,杨某从未表示过歉意或关心,苏某就赔偿事宜与杨某进行联系协商,却一直无法与杨某取得联系。气愤之余,苏某一纸诉状,将杨某起诉至喀什市人民法院。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按照秉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先后了解了原被告双方的真实意愿。被告杨某对自己使原告受伤的行为表示歉意,表示愿意承担医药费、交通费等费用,但认为苏某提出的误工费过高。基于此,法官再次征得双方调解意愿后,向杨某释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通过组织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最终,苏某与杨某达成调解协议,杨某当庭向苏某赔偿5500元。
法官提示
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作为成年人,与他人发生冲突时,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凡事应三思而后行,千万不能意气用事,过激行为不仅不能解决问题,更容易波及无辜,造成更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