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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醉驾竟为考驾照,“最牛”学员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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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艾海提·买买提  发布时间:2024-04-01 11:42:51 打印 字号: | |

无师自通也可怕

无证驾驶危害大

说起考驾照,很多人叹口气道“关关难过关关过”。想起那段磨人的时光、经常忘记的操作、教练“恨铁不成钢”的表情······小编也是心有余悸啊!

 

见过酒后开车的,那么你见过为了去考驾照喝酒练车的吗?泽普县一男子因即将参加科目二考试饮酒壮胆练车,被交警抓个正着。

有人连考试机会都不珍惜啊!

2023年11月14日21时许,被告人李某在泽普县某路段前“练车”,因车速缓慢,遇到警车时意图躲避,形迹可疑,被执勤民警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酒精检测仪检查,李某酒精含量为13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核实,被告人李某近日即将参加驾驶证科目二考试,因心情较为紧张,在饮酒后觉得马上要考试了,不如再趁机练练车,不料被逮了个正着。经对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检测,其血液样品中乙醇含量为12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且李某未取得驾驶证,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泽普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法,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说法

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是好事,但应当到驾校去练车,更不能在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交通安全无小事,容不得半点侥幸。同时,驾校也应当加强对学员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的教育培训,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小编想说:

喝酒壮胆?

还是回去好好看看科一吧!

 
来源: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尼鲁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