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装修成自己心爱的“小窝”,想想就美好。可新房还没装修完,装修器材就被小偷偷了一波又一波,怎么回事呢?近日,喀什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连续偷盗家装电线的案件。
案情回顾
2023年7月17日,郑某某从地下车库潜入喀什市某花园小区,将目标锁定在了4号楼某房屋。经敲门确定屋内无人后,便在门框周围找到了备用钥匙并顺利进入房屋,将房内的6卷家装电线装入编织袋盗走,电线以1208元的价格低价卖给废品回收站。
2023年7月19日,郑某某以装修工人身份进入喀什市某小区,确定6号楼某房屋无人后,在消防栓内找到装修备用钥匙,并进入房屋将7卷家装电线盗走,以1120元的价格卖给废品回收站。
有了两次得逞的经验,如法炮制,同年7月26日、29日、31日,郑某某均以同样的方式盗取家装电线并转卖。
郑某某多次顺利实施的盗窃行为均未被发现,便对自己的“神操作”愈加自信。截止2023年9月17日,郑某某利用其长期在建筑行业务工的身份,在喀什市多个新建小区内寻找正在装修的房屋,经敲门确定装修房屋内无人后,便在房屋门或消防栓等处寻找钥匙开门进入,先后实施盗窃13次,合计盗取的家装电线价值15560元。
法院判决
喀什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潜入正在装修的房屋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郑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也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经综合考量,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提示
天气回暖,装修旺季即将来临,广大业主们要提高防范意识,避免将装修备用房屋钥匙放在消防栓、管道井、门框四周等位置,装修结束后更应及时更换正式钥匙。同时,装修公司和施工人员要加强物品保管意识,不给小偷留有可乘之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