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宣传 > 法院文化
“法院+工会”强强联手,合力构建解纷止争新路径
分享到:
作者:杨磊  发布时间:2023-12-26 17:00:08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和工会调解员,原本我已经做好了持久打官司的心理准备,却没想到案子这么快就解决了。”当事人乔某说道。

2021年6月至2023年1月,申请人乔某给被申请人某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运输矿石,双方签订了《运输协议》,协议约定每吨运输费(含税票)75元一吨,每月30日前进行结算。截止2023年1月,乔某共运输了9336.5吨,按照合同价计算,运输费共700200元。2022年6月,公司与乔某做了一次结算,公司给乔某185817元,剩余的514383元一直欠发至今年1月,多次催要无果后乔某到疏勒县人民法院起诉。

疏勒县人民法院将该案材料导入调解程序,由疏勒县总工会指派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接收指派后,迅速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并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分别与双方沟通,分析事实,释法明理。调解过程中法院、工会全程参与,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当场履行完毕。

这起案件的调解,是喀什法院与工会强强联手,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喀什地区两级法院积极对接工会,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成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深入挖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功能,积极探索劳动争议调解新方法,不断探索劳动争议调解新途径,以实际行动解民忧、护民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3年两级法院向工会委派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共计525件,其中调解成功461件,调解率87.81%,追索劳动报酬1317.5万元。

下一步,喀什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工会的协调联动,不断探索、建立、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新机制,把“诉”的权威性与“调”的便利性有机结合,为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喀什地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小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