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喀什中院民一庭法官前往基层开展巡回审判、释法析理工作,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让群众在“零距离”办案中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正义和温情,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合议庭通过实地调查、多方走访、耐心释法说理,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上诉人李某因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中院提出上诉,中院受理后,秉承着帮助当事人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减轻诉累的原则,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对涉案土地实际面积没有进行丈量和划分,也无法提供土地面积测量参照标准。
考虑到事实认定不清会导致当事人权益无法得到保护,承办法官仔细分析案情争议焦点,亲自前往现场勘查,并多次前往相关单位,了解纠纷土地相关情况。同时,邀请专业人员对纠纷土地实际种植亩数进行测量。法官以双方当事人争议点为突破口,为其分析利弊,辨法析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巡回审判有利于承办法官全方位立体地了解案情经过,剖析争议焦点,化解矛盾纠纷,能够大幅度提高庭审效果。
如,姚某诉买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双方均是叶城县某镇村民,姚某主张买某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经济损失25万余元,买某坚持不应承担责任,双方争议较大。本案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积极调解工作,原本调解无望的案件最终达成协议,双方矛盾得以圆满化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表露出对法官前来叶城县办案的感激,对合议庭能够帮助化解矛盾亦感到欣慰。
喀什中院始终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贯穿到审判工作全过程,灵活运用调解方式方法,深入田间地头现场办案,及时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切实减轻群众诉累,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