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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60周年 | 喀什中院:送法到家门,释法解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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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悦  发布时间:2023-12-14 16:42:5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喀什中院法官上门释法析理,解决了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当事人的申诉,厘清了案件的“法结”,也理顺了当事人的“心结”,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该案自2013年二审宣判后,上诉人王某多次表示对判决内容不理解。考虑到王某家距离法院较远,来回不方便,为解开王某心结,切实化解该案,喀什中院承办法官驱车200多公里前往农三师45团,听取王某的意见和诉求。

针对王某提出的各种疑问,法官围绕一、二审判决书中的判决结果、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裁判理由和法律适用等,逐一作出耐心细致地解答。

“法律不仅是公正威严的,也让我感受到了人情和温度。”经承办法官释法析理,王某及家人理解了判决理由,接受了二审作出的判决结果,对中院送法上门工作表示满意并大力赞扬,激动地握着法官的手说道。

回程已是傍晚时分,虽夜色渐凉,承办法官一行心里却是暖暖的。看着窗外的夜景,法官对书记员感慨到:“案结事了,才是我们的心愿。”

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喀什中院秉承“如我在诉”理念, 落实“执源治理”措施,在释法析理、答疑解惑上下真功夫,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服判息诉,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小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