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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院推进繁简分流改革 使纠纷解决驶入“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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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古力亚尔·艾尼瓦尔  发布时间:2023-07-17 10:30:1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构建多层次的繁简分流工作体系,喀什中院按照“系统算法+人工识别”的方式,成立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小组,设置专职分流人员,统筹汉语、维语民商事案件分流工作,切实解决了“案多人少”“忙闲不均”等突出问题。

繁简分流小组综合民商事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影响等因素,来确定案件应当适用的程序。以严格依法、科学高效、司法为民、能动司法为基本原则,科学理解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准确定位民事诉讼各个环节,最大限度推动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管理模式的合理匹配,努力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当事人孙某向工友张某借款10万余元,双方因利息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经过一审法院,又上诉至喀什中院。喀什中院立案庭通过繁简分流,将此分流的简案快立、快移至承办法官手中。通过承办法官庭前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并在当天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调解书。当事人孙某激动地说:“喀什中院办案效率实在是太快了!在短短4天时间内就为我们解决了诉求,在一审的时候可是等了半年多呢!”

当事人杨某与李某离婚纠纷一案,杨某因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上诉至喀什中院。在二审过程中,喀什中院繁简分流小组通过一审卷宗及上诉状发现双方就离婚意愿已达成一致,只是财产分割事宜出现分歧。故将此案件繁简分流至喀什中院立案庭,经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双方当事人就财产分割事宜自愿达成调解。李某称以为自己要等很久,没想到喀什中院仅在一个星期时间内就解决了双方之间的纠纷,对喀什中院的办案效率给予充分肯定。

下一步,喀什中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及运用案件繁简分流新模式,实现效率提升、公正提速,破解“案多人少”顽症,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有效促进司法改革成效的提升。

来源: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小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