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廉洁的重要制度,是法院干警拒绝干扰过问、规范接触交往、依法独立办案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细。
1、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院长及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院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三个规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常研究常部署,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有关“三个规定”工作要求。
2、强化学习宣传
将“三个规定”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强化“三个规定”日常教育,引导干警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内涵要义,两级法院1081部干警手机、244部办公室座机全部开通廉政彩铃,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开展专项整治
在两级法院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制定细化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目标,严格落实自治区高院关于“三个规定”工作要求,切实摸清底数、找准问题、补齐短板、完善机制,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4、每月按时填报
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月报告制度,要求两级法院干警逢问必报,每月按时填报,做到应报尽报,坚决杜绝“零报告”,同时严格落实报告责任,监察室每季度汇总两级法院报表,形成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报告报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地委政法委。
5、强化日常监督
采取明查暗访、开设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召开两级法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专题安排部署会、节前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及采取倒查等方式,加强对干警的监督,教育引导干警严守“三个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形成有力震慑,做到警钟长鸣,警惕常在。
6、做好风险防控
开展法院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查找廉政风险点130个,制定防控措施134条,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不断强化廉政风险的动态防控。
7、建立长效机制
制定并落实《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非因正常办案需要会见案件当事人、非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会见案件关系人、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报告机制》《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试行)》,不断加强对全院干警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源头治理。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将“三个规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相结合,通过严抓“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两级法院干警的纪律意识、廉洁意识进一步增强,涌现了一批严辞拒绝当事人礼品、现金的干警,以实际行动维护了人民法院清正廉洁、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