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及相关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体检人员为面试成绩公告中确定入围的考生。
1.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跳转页面后,下载附件即可查询体检人员名单。
2.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官方门户网站(http://kszy.xjcourt.gov.cn),在“网站公告”中进行查询,下载附件即可查询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详情
(一)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
(二)体检时间:2月16日(周四)早上10:30;
(三)集合地点: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四)体检要求:
1.入围体检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450元体检费(需现金)和一张2寸蓝底照片,禁止携带各类背包、香烟、打火机、钥匙、首饰、金属及任何贵重物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未按规定时限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三天要素食、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0时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空腹(不吃早餐、不饮水),考生若因自身原因导致体检结果不准确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3.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程序。每名考生将编排体检序号,以序号代替考生姓名,体检时考生只报序号,不得在体检过程中透露任何有关个人信息,一经发现或被举报查实,将取消体检资格。
4.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逐项检查,体检时不得大声喧哗,保持现场秩序。
5.体检时,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和电子设备,严禁与外界联系,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查处。
6.凡在体检中有意隐瞒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