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作出《关于表彰自治区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2017年至2022年间,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新疆作出突出贡献的一批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授予193个单位“自治区平安建设先进集体”称号,授予493名同志“自治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其中,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干部黄伟获“自治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日,自治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作出《关于表彰自治区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2017年至2022年间,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新疆作出突出贡献的一批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授予193个单位“自治区平安建设先进集体”称号,授予493名同志“自治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其中,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干部黄伟获“自治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