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无人机喷洒农药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
据悉,原告张某承包的棉田与被告王某承包的棉田相邻。2022年6月2日,王某在雇用他人使用无人机为其棉田喷洒农药时,因风向、无人机高度等因素致使农药喷洒到张某的棉花地,致使张某种植的棉花不同程度受损。张某发现后找王某理论,要求赔偿30亩棉花的减产损失约3万元。王某承认确系其操作失误使张某的棉田产量受损,但并未造成30亩棉花全部减产,认为张某要求赔偿的数额过高。因赔偿数额无法协调一致,张某将王某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虽然案值不大,但如果对该案一判了之,起不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标的不确定,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不仅花费时间长,还要缴纳高额鉴定费,给双方增加诉累。
为化解矛盾,办案法官召集张某、王某坐下来商量,从时间、金钱成本与邻里关系进行劝导,耐心细致地为双方梳理法律关系,阐明相关法律规定,逐渐缓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某一次性向张某支付12000元。
法官提醒
农户用无人机喷洒农药前,应提前了解相邻土地种植情况,同时及时告知相邻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无人机使用者一定要严格遵守操作规则,充分考虑天气、风向等因素,避免出现“助农”变“误农”。受到损害的相邻人在损害发生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固定证据,以便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