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以及《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考试公告》通知要求,截止2023年1月12日上午北京时间13:00时,笔试考试顺利结束,2023年1月13日、14日完成了笔试阅卷工作,此次共有596人参与考试,成绩视为有效,现将笔试考试成绩公告及进入技能测试人员范围进行如下公示:
一、笔试成绩公示(按照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经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单位由高到低顺序1:3的人数比例进入技能测试(含同分数人员进入技能测试环节):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招录5名,实际进入技能测试19名(含同分数人员);
喀什市人民法院招录2名,实际进入技能测试6名;
疏勒县人民法院招录1名,实际进入技能测试5名(含同分数人员);
疏附县人民法院招录1名,实际进入技能测试3名;
英吉沙县人民法院招录1名,实际进入技能测试3名;
伽师县人民法院招录1名,实际进入技能测试3名;
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招录1名,实际进入技能测试3名;
麦盖提县人民法院招录1名,实际进入技能测试4名(含同分数人员);
巴楚县人民法院招录1名,实际进入技能测试3名;
莎车县人民法院招录2名,实际进入技能测试6名;
泽普县人民法院招录1名,实际进入技能测试4名;
叶城县人民法院招录2名,实际进入技能测试8名(含同分数人员);
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招录1名,实际进入技能测试3名。
笔试成绩请点击下方红色字体,下载笔试考试成绩单:
二、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原拟定1月16日进行技能测试,受我区普遍降雪的天气影响,考虑到部分考生到喀什的交通困难,现将技能测试环节的时间及注意事项提醒告知如下:
(一)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1月18日上午北京时间11:00—14:00,请进入技能测试考生于北京时间10:00开始进入考点,需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接受安检,开考半小时后未到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技能测试资格。
(二)技能测试地点: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三)技能测试方式: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形式,计算机现场实操进行5分钟书记员速录听打测试。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技能测试考点,应主动配合接受安检以及信息核对工作;
2.考生应全程佩戴无呼吸阀的N95口罩,未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并取消测试资格。考生测试当天如有发热(超过37.3度)、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症状,需立即就医;
3.考生应当在考务人员指示下完成技能测试,测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迅速有序离开考点;
4.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类电子、通信、录音、计算、存储或其他有关设备携带至考场,一经发现,技能测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5.考生未按照本次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三、温馨提示
1.技能测试具体事宜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面试环节具体事宜以后续具体公告为准;
2.凡入围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以电话形式通知,经电话通知后有主动放弃者,将按照报考单位的成绩(由高到低)顺位递补;
3.技能测试结束后,凡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中有存在政审不合格情况者,将按照报考单位的成绩(由高到低)顺位递补,进行技能测试补测考试。技能测试补测时间及地点以具体公告为准;
4.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等发布的考试信息动态。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