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宣传 > 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
家暴不是家务事,用法律向家暴说“不”!
分享到:
作者:艾海提·买买提  发布时间:2022-11-27 13:22:43 打印 字号: | |

家庭暴力有多可怕?!

丈夫用拳头殴打妻子,造成轻伤二级的法律后果。近日,泽普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家庭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案情简介

2018年初,吐某与海某经介绍认识,半年后二人感情升温并办理结婚手续。然而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想象中的甜蜜,伴随着时间的流逝,吐某逐渐暴露出多疑、冲动、暴躁的性格,因怀疑海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双方因此多次发生冲突,吐某经常殴打海某

2021年10月,吐某翻看海某手机时发现一陌生号码有多次通话记录,再次暴露出其多疑性格不停追问,海某多次解释无果,双方又一次发生激烈争吵,盛怒之下吐某对着海某拳脚相向,造成海某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提醒

婚姻是每个人一生幸福的殿堂,是充满温馨美满的港湾,但当殿堂里充满了暴力的时候,那便是噩梦的归所。如果说家暴是婚姻家庭的不幸,那么对家暴一次次的忍让就是将不幸继续延续,很多人认为家暴只是家务事,不应当拿到外面说,更不应当为外人所知,正是因为这些想法,让太多的人认为家庭是暴力的法外之地!

要知道家暴只有零次与无数次,无谓的隐忍只会换来对方的得寸进尺。生活中面对家庭暴力,要勇敢说“不”!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让施暴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来源:泽普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小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