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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法院:当事人轻点指尖在线诉讼 法官云间庭审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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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各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2-11-21 12:23:58 打印 字号: | |

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喀什地区两级法院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诉讼服务平台、云庭审系统、微信小程序等多种渠道开展线上办案,为当前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来到法院开庭、质证、答辩等当事人做好服务,让当事人轻点指尖即可参加“云庭审”“云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喀什中院:法官与当事人“云端”见面,高效化解纠纷

近日,在喀什中院立案庭法官的主持下,上诉人王某某与被上诉人杜某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以调解方式结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约定2023年 10月31日前,被上诉人杜某某向上诉人王某某偿还四笔共计595000元借款。

近日,喀什中院民二庭法官通过“云审”法官端与双方当事人会面,依法调查询问上诉人乌鲁木齐市某自动门业经销部与被上诉人新疆某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庭审过程中,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并就案涉合同解除后的损失承担问题进行详细调查了解。该案已作出生效判决,并通过人民法院送达平台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结案文书,双方均已签收。

(通讯员 乔林娟)

泽普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线上办 当庭兑付促和谐

2018年6月至10月,原告阿某与被告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以及该公司委托代理人王某签订了劳务合同,约定原告携挖掘机在被告承建的水渠工程中提供劳务,并由该公司委托代理人王某向原告出具欠条。截至诉前,两被告分三次向原告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剩余27700元一直未予支付,原告阿某向泽普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泽普县人民法院法官快速找到案件症结,组织双方重新结算劳务费,并耐心细致地进行劝导,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被告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王某当庭兑付原告剩余劳务费27700元。最终,原告撤诉。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极大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升了司法效率,双方当事人均对该院高效化解矛盾表示感谢。

(通讯员 阿米那木·赛达买提


伽师县人民法院:“电话调解+微信确认” 隔空调解续亲情


近日,伽师县人民法院和夏阿瓦提人民法庭通过“电话调解+微信确认”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阿某与被告艾某系亲戚关系,被告因购买机械缺乏资金,分两次向原告阿某借贷共7.6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没有向原告偿还借款,原告阿某虽然一直向被告艾某催要借款,碍于亲戚关系,并未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被告迟迟没有归还所借款项,原告无奈之下将被告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在审查完原告的起诉材料后,通过电话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调解,被告对欠款一事均予承认,同时对迟迟不还借款向原告也表达了歉意,并同意在一个月内将借款还清。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通过微信方式与原、被告确认了调解协议,该案顺利调解。

(通讯员 杨岚山)

巴楚县人民法院:“云上”架起连心桥,暖心调解化纠纷



“真没想到现在打官司这么方便了,立案、开庭、调解一部智能手机全搞定,分分钟案子就办完了。”通过“网上庭审”系统签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称赞道。近日,巴楚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达某与塔某之间的经济纠纷一案。原告达某诉称,被告塔某在2022年1月13日因经济周转困难,向其借款10000元,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据。后达某多次向塔某催要未果。达某遂起诉塔某至巴楚县人民法院。巴楚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此案后,疫情影响,双方当事人无法到庭诉、调解。为尽快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巴楚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多次与双方进行线上沟通,最终决定运用“云庭审”远程视频方式让双方当事人在法庭实现面对面调解,仅用一个多小时双方达成分批履行的调解意见,当事人双方均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案件顺利办结。

(通讯员 古丽努尔·如孜)

 
来源: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小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