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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人民法院:档案室的一份调解书,圆五旬大妈幸福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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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9-27 19:49:24 打印 字号: | |
档案室里的一份调解书


姑娘,你们是不是下班了?”

“大妈,您有什么事吗?”

英吉沙县人民法院档案室管理员

热依汉古丽·如则热情地问道。

“我有一个案件的材料想调取一下。”

“您先坐下,慢慢说......


原来,帕某在1997年的时候,因与丈夫性格不合,经法院依法调解两人离婚,为了晚年能有一个稳定安静的生活,帕某想重新组建一个家庭,可是,就在帕某前往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因时隔20年之久,帕某手上的调解书已经字迹模糊,且碎成几片,因无法辨认,被告知需要到法院调取当年完整的离婚调解书后才可以办理,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交谈中,得知帕某从乡里赶来,为了不让她多跑路,帮助其重新组建完整的家庭,档案管理员热依汉古丽·如则踏出办公室的脚立马收了回来,耐心地为帕某服务起来。看到帕某从手提袋掏出当年离婚时的调解书已经破旧不堪,不会写字,也没有调取案卷申请书,档案员随即帮助帕某写了一张申请书,经过严格审批程序后,档案员经过一番查找后,向帕某提供了20年前的相关案件调解书复印件。



帕某感动地握着档案员的手连声道谢,“耽误你们下班时间,你还这么耐心的帮我写好申请书,查询档案材料,真的是太感谢你了姑娘。”


自“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英吉沙县人民法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切实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体现到各个细微之处,在为民办实事的具体工作中,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李小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