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专项行动公告-
关爱老人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新疆从4月中旬起到10月中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重点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为确保喀什地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现将全国、自治区、地区专项举报方式予以公布。
举报方式一
为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严厉打击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骗取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用户扫描二维码,登录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
扫描二维码,登录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反映问题
举报方式二
自治区公安厅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举报电话(工作日工作时间):0991-5657110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仓房沟中路西二巷103号新疆公安厅刑侦总队(自治区公安厅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
举报方式三
地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举报电话(工作日工作时间):0998-2303715
邮寄地址:喀什市解放南路264号(中共喀什地委政法委员会),邮编844000。
喀什地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