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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 | 巴楚县人民法院:交通法庭让当事人安心 保险公司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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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古丽努尔·如孜  发布时间:2022-06-08 10:29:00 打印 字号: | |

以往,群众遇到交通事故纠纷,需要跑交管部门、保险公司,协商不成的还要到法院立案诉讼、申请执行,整个流程走下来少则三五个月多则一两年。而今,在巴楚县人民法院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法官工作室由专人对案件进行集中调解,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从90天缩短到不足30天。

买某系2021年9月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受害人,这起纠纷中,买某前后历经数次治疗,纠纷经两次调解都没有结果。

2021年9月3日,苏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巴楚县图火公路X085线,由西向东行驶时,与相对方向买某驾驶的厢式货车发生相撞,事故造成买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经巴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苏某负全部责任。买某身上多处粉碎性骨折,先后在巴楚县人民医院、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苏某在事故发生后先后垫付了5200元医疗费,随后称其家庭经济条件困难,无法负担高额医疗费用。

买某不知所措,称“我身上多处粉碎性骨折,为了治疗花了不少的钱”。

今年4月,买某向巴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咨询,交警大队事故办告知买某可以前往巴楚县人民法院交通法庭一次性解决,能节省不少时间。

巴楚县人民法院交通法庭成立于2019年4月,充分发挥“便捷、高效、和谐”的服务优势,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化解交通事故纠纷。交通法庭设在巴楚县交警大队内,现场办公开启当场咨询、立案、调解、排期开庭一站式司法绿色通道。同时,对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提供现场受理、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实现即立即调即审即结的“一站式”服务,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案件受理后,茹仙姑丽法官和1名书记员组成2人调解团队出动,茹仙姑丽法官负责全程指导,书记员协调处理送达、质证、鉴定申请等程序性事项,各司其职。一方面分别组织原被告进行释法析理,向买某一家人提出具体的调解方案,说服被告方同意一次性了结案件,另一方面向保险公司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原告、被告以及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事故责任方一次性拿出14.2万元赔偿给买某,用于后续产生的治疗费用及其他支出,双方的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要是在以前,我们一天要跑好几趟法院,案子没解决几个,时间都花费在路上了。今天,我一口气参与了3件案子的调解,成功调解的就有2个。”参与案件调解结束的保险理赔员李某说道。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案件审理周期长、案件当事人多,赔偿项目多,而且交强险、商业险需要一并处理,被告内部(各事故责任人之间、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承担赔偿情况需要进行分配,计算复杂。审理这些案件,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调解稍有不慎就容易激化矛盾”。茹仙姑丽法官说。

从2021年3月起,茹仙姑丽法官负责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她审理此类案件近270件,判决后自动履行200件左右。在审理过程中,她始终坚守“多化解一起矛盾、多平息一件纠纷,社会就多一份安定、多一份和谐”的信念,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近年来,交通事故多发,保险公司已成为各类交通事故的主要赔付主体,保险公司理赔员调解负担较重,保险公司调解积极性不高,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率较低,导致很多愿意通过调解快速拿到赔偿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保险公司故意拖延赔付。

巴楚县人民法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调解工作室为依托,开创集中调解机制,在交赔案件中依据投保保险公司划分整理案件,涉及同一保险公司的案件采取集中送达、统一调解,保险理赔员一天可参与调解多起案件,便利保险公司开展理赔工作,也进一步统一标准,提高纠纷调解成功率。

 

 

 
责任编辑:李小进